勒流丨@勒流街坊,露天焚烧要不得,违者可能面临罚款!
“您好,焚烧枯草落叶等垃圾会危害大气环境,也危害身体健康,请立即扑灭。”近日,由勒流综合执法队、生态环境所和属地村(居)工作人员组成的联合检查组深入勒北、东风和扶闾村河堤两旁和鱼塘集中地等区域开展露天焚烧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露天焚烧3宗,均为村民集中堆放枯草落叶后点火焚烧,引起一大片浓烟,检查组立刻上前制止,对火焰进行扑灭,并向当事人派发《禁止露天焚烧垃圾告知书》,通过教育劝导的方式让其认识露天焚烧的危害和可能面临的处罚。
露天焚烧有危害
农作物秸秆、垃圾落叶、特别是尚未干透的秸秆,经不完全燃烧会产生大量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碳氢化合物及烟尘等有害气体,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当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含有黏膜的部分刺激较大,轻则造成咳嗽、胸闷、流泪,严重时可能引发支气管炎,大量烟雾也会对中老年人和儿童及患有呼吸道疾病的人有很大影响。此外,焚烧产生的高温,会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农田菜地质量下降,还加大了引发重大火灾的风险。
城市管理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公共环境卫生规定,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卫生设施,做好各自的环境卫生和保洁工作,不得有下列行为:(五)在露天场所焚烧树叶、木柴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五)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露天焚烧危害环境、危害健康,
危害公共安全、还可能“危害”你的钱包!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
积极响应露天禁燃禁烧禁放的号召,
遵纪守法、爱护家园,
坚决杜绝露天焚烧枯草落叶等垃圾,
防患于未“燃”,共同维护好勒流的大气环境!
来源:匠心勒流
街坊们注意啦 坚决杜绝露天焚烧枯草落叶等垃圾,防患于未“燃”,共同维护好勒流的大气环境! 露天焚烧影响空气质量,请大家积极配合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