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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上路
注意力千万要集中
稍不留神发生意外
你会怎么处理?
大部分人会及时报警并配合调查
然而,有少部分人
却绞尽脑汁妄图逃脱法律责任?
终是徒劳!
日前
在363省道顺德北滘段
驾车男子因打瞌睡
导致车辆瞬间失控
先后撞上护栏和灯柱
事故发生后
男子通过一顿“神操作”
不仅成功自掏腰包承担所有损失
还把自己和侄子都坑了
真假“司机”,上演“顶包”大戏
案件回顾
近日凌晨4点30分许,在363省道北滘段,一名驾驶员因操作失误,车辆撞倒路边护栏和电灯杆后侧翻。
接报后,交警迅速赶到现场,报警的小伙自称“驾驶员”,他告诉民警,自己是避让一辆电动自行车,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偏移,才会撞上路边护栏、电灯杆。
面对民警的询问,报警小伙表现得异常紧张,对一些事故细节含糊不清,而且民警发现自称为驾驶员的小伙并非该车车主。特别是小伙在回答民警询问时,含糊不清的回答让民警意识到这起单方事故有隐情。
随后,民警对现场周边进行走访排查,有了重要的发现,该事故的报警人与事发时的驾驶员,并非同一人。面对民警的提问,小伙最终乖乖地承认自己替叔叔张某振“顶包”的事实。在证据和事实面前,张某振也承认了让侄子张某源“顶包”的事实。
真相揭晓
经调查,张某振今年54岁,驾驶证已经被注销。当天凌晨,他驾驶一辆特殊结构货车送货到容桂,因为打瞌睡,导致车辆失控先后撞上路边的护栏和电灯杆后侧翻。事发后,张某振从车里爬了出来,手脚轻微擦伤。因害怕承担法律责任,又想走保险省维修费,所以让侄子张某源“顶包”。
法律成本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源提供虚假证言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500元;张某振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合并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3500元,并承担护栏、电灯杆、桥面修复的维修费。
肇事司机不仅没有配合处理
反而心存侥同时找人“顶包”
有意隐瞒自己肇事者身份
一切都逃不过交警的法眼
交通事故后找人“顶包”
不但可能构成肇事逃逸
还有可能构成违法犯罪
顶包者也要承担责任
对于“顶包”者而言,不要以为自己没肇事就能置之事外,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顶包”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会受到行政处罚。在肇事人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顶包”甚至可能构成包庇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疲劳驾驶,后果很严重
在上述案例中
疲劳驾驶是引发事故的原因之一
俗话说“春困、秋乏、夏打盹”
随着气温回升
封闭的车厢内空气流通性差
开车出行容易让人感觉疲累
成为了疲劳驾驶的高发期
有个别司机是一路上强忍着瞌睡
挑战着身体的极限
甚至有的司机直接就“眯着眼”开车
十!分!危!险!
↓↓↓
一、驾驶人疲劳时,会出现视线模糊、腰酸背疼、动作呆板、手脚发胀或有精力不集中、反应迟钝、思考不周全、精神涣散、焦虑、急躁等现象;
二、驾驶人处于轻微疲劳时,会出现换档不及时、不准确;
三、驾驶人处于中度疲劳时,操作动作呆滞,有时甚至会忘记操作;
四、驾驶人处于重度疲劳时,往往会下意识操作或出现短时间睡眠现象,严重时会失去对车辆的控制能力。
惨痛的教训就摆在面前
交警蜀黍提醒广大司机
一定要引以为鉴
行车注意劳逸结合
合理安排行车时间
1、开车前一天要保证充足睡眠,勿熬夜;
2、注意劳逸结合,白天连续驾驶时长不要超过4小时,之后要停车休息至少20分钟。若有夜间驾驶需求,连续驾驶时长不要超过2小时;
3、长途驾车出行,尽量找一名搭档,轮流驾驶;
4、科学安排行车时间,尽量避免夜间开车,尤其是凌晨时段,白天则要注意避免午后时段;
5、避免长期保持一个姿势开车,以免肌肉僵硬诱发疲劳,可在开车时小幅度调整坐姿和深呼吸;
6、若行车途中出现疲劳、困倦症状,可开窗呼吸新鲜空气,或饮用咖啡等提神饮料。最稳妥的方法是在服务区停车,下车活动腰腿、颈肩等肌肉,待疲劳缓解后再上路。
交警提醒:
疲劳驾驶“驶”不得
您闭眼的瞬间可能就会是一辈子
如不慎发生事故后
肇事司机应留在现场
第一时间报警并配合调查
绝对不要
找人顶替或肇事逃逸
否则
无论是肇事者还是顶替者
都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来源:顺德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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